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共2名)
港口区国家海域动态监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共2名。
具体招聘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防城港市港口区海洋局公开招聘港口区国家海域动态监管中心技术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热爱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考核、体检、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到2019年5月2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等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报名邮箱gkqdgzx@163.com。
4.联系方式及联系人:李胜宗,电话:0770-2821997;
(二)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我局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筛选符合条件报名者进行电话通知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再电话通知。
(三)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职业技术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进行审核。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要求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人员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的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应当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试用聘用与薪酬待遇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后,聘用人员须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为1800元/月(含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参照《防城港市港口区海洋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防城港市港口区海洋局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管理制度》执行,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港口区机关事业单位标准发放,统一购买五险一金。合同期内聘用人员有违法违纪的,我局将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港口区海洋局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渔州坪街道建政路17号,538001
咨询电话:0770-2821997、2862301
防城港市港口区海洋局
2019年5月5日
2019年防城港市港口区海洋局公开招聘港口区国家海域动态监管中心技术人员计划表 |
职位 序号 |
招录机关 |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 |
招考 人数 |
职位简介 |
报考资格条件 |
备注 |
专业(学科)类别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是否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其他 |
1 |
防城港市港口区海洋局 |
港口区国家海域动态监管中心 |
测绘技术员 |
2 |
海域使用现场核查 |
测绘、测绘工程、大地测量等测绘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系统 |
本科及以上 |
无要求 |
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
否 |
|
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海籍调查测量管理与相关服务,要求熟练使用全站仪、RTK等测量仪器进行外业测量;使用arcGIS和AutoCAD绘图成图输出成果;能够运用主流遥感软件、对遥感影像进行处理、配准、出图等。 |